旅游与互联网,线上旅游的几个模式
创新一:研究主体以OTA为中心转变为游客和旅游企业为中心
以满足旅游消费者的在线旅游服务为核心,拓展旅游企业的互联网应用领域,新定义首先强调了在线旅游的本质是服务于游客及旅游企业(旅游产品供应商),OTA仅作为一个服务环节而存在。在线旅游产业将更多更全面关注旅游产品供应商,主动融入旅游产业,通过互联网及新媒体平台,加速向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转型。
创新二:研究方向以呼叫中心为中心转变为以互联网为中心
在线旅游,回归到Online的本质,以互联网为核心研究方向,逐步剥离呼叫中心业务,以其更好的体现在线旅游作为一种以技术革命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本质目的。从互联网营销、互联网预定到互联网评价,在线旅游新定义贯穿在线服务全流程,系统分析旅游产品供应商在上述三个环节中的应用水平及转化效率,为旅游企业提供最科学最经济最完善的互联网解决方案。
创新三:研究指标从运营收入转变为产品交易额及交易量
有继承有发展,沿袭传统旅游产业的评价指标,吸收借鉴互联网的成熟评价体系,以产品交易额为核心发布产业运营数据,将客运人次、间夜数等传统指标与PV/UV、点击量、转化率等在线指标有机整合,在关注旅游产品供应商通过触网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互联网效益的来源渠道及内在规律,形成一套能为不同旅游产业细分行业所借鉴的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模型。
创新四:研究领域从机票+酒店拓展到多元化旅游整合产品
瞄准中国在线旅游产业发展的新方向,研究领域从传统的机票+酒店,逐步拓展到度假、租车、邮轮、商旅、旅游购物(免税)、餐饮、景区、演出及休闲服务等旅游行业更多服务业态,关注不同旅游产品的整合需求,关注散客、中小企业及大型企业的服务需求,解决签证等衍生服务需求,真正实现对中国在线旅游产业的大覆盖及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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